问题 | 协议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释义 | 协议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第一,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第二,一个月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置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置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章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置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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