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一、发票丢了该如何补办 如果是普通发票丢失的,先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交给客户入账。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如果是增值税发票丢失的,则需要去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之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二、作废发票丢失怎么办 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1、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 2、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三、发票丢了怎么入账? 发票丢了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入账: 1、由遗失人员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2、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