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能给员工经济处罚吗?某某开罚单,扣工资等形式! |
释义 | 用人单位对员工工资的扣罚应遵循法律规定,且扣罚金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员工给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时,单位可要求赔偿,但扣除部分不得超过20%。劳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应经过员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并公示或告知劳动者。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分析 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工资进行扣罚,除非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者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但是不可以超过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工资进行扣罚,除非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在制定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公示或告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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