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被告人无力偿还债务,有哪些解决方案? 如确实无力偿还的,人民法院会中止履行,等情形合适了再重新执行,但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被告人无力偿还债务,他的应收账款是否能做起诉依据 应收账款可以作为起诉的依据。但是,如果没有其它的客观证据加以佐证(如送货单据等),且对方不承认相应的欠款的,因该应收账款仅是单方的记载,不足以证明双方间的实际往来,也不足以证明对方欠款的事实,所以可能是会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