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离婚的具体步骤 |
释义 | 离婚程序包括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状及证据,法院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最终法院根据诉讼请求和证据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离婚情节包括重婚、家庭暴力、恶习等。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伤害赔偿等。法院管辖地由离开住所时间决定。 法律分析 法院判决离婚的程序如下: 1、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6、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一、准予离婚的情节如下: 1、配偶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应该准予离婚;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应该准予离婚; 3、配偶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应该准予离婚;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该准予离婚;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应该准予离婚。 二、离婚时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总之,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诉讼证据;法院在收到起诉后的七日内立案;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结语 离婚程序包括递交诉讼状、法院审查受理、调解或开庭审理、判决离婚和财产分割等步骤。准予离婚的情节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感情不和等。离婚时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受伤医疗费用等。当事人需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材料,法院将在七日内立案并进行调解或审理,最终根据双方证据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法院管辖权由离开住所地的时间和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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