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离婚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
释义 | 在法院办理离婚的需要经过以下手续: 一、起诉。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需要写好起诉状后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立案。法院接到起诉后进行审查,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交费。法院决定立案的,原告接到通知后需要缴纳诉讼费。 四、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五、法院安排调解,调解成功的不再开庭审理。 六、庭审。如果调解失败或者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则安排开庭审理。 七、判决。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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