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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房屋评估标准参考
释义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方法有:
    1.根据实际评估时间点计算重置价值;
    2.预估预期收益进行计算;
    3.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
    4.预估土地开发后扣除相应税费的价值进行计算;
    5.评估土地在进行实际区位确定的价值。
    一、股权转让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股权转让评估的方法有:
    1、收益法。通过资本化或折现被评估企业的预期收益来确定被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2、市场法。将评估对象与市场上已有可比交易案例的可比上市公司、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价值。市场法中常用的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3、成本法。又称资产基础法,是在合理评估企业资产价值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二、危险房屋拆除建筑物有赔偿吗?
    危房拆除有补偿,危房拆除补贴计算标准如下:
    1.房屋价值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三、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成本法。针对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通常叫做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士地或已实现的土地开发的各项成本费用进
    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该方法与市场比较法正好相反,适合在乡镇等市场不活跃的地方,但是同样也要求周边区域有相关案例,有明确征地补偿文件。运用的前提是要取得当地征地拆迁补偿文件,因为地取得费主要依据这些文件的规定,土地开发费需要经过调查才能确定。
    2、市场比较法。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需要评估的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估价时点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地产的成交价格做适当修正,并以此估算土地客观合理价格,这是不动产估价中最常用的基本方法之一。该方法主要适合地产市场较发达的区域,周边需要有很多可以参照的市场案例。但是有一个缺陷,就是对案例的收集要求较高,因为有文字记录的市场案例的收集比较困难,大多数时候只能通过市场调查。
    3、剩余法。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等于土地使用权价值加上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4、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法、收益资本化法等主要是运用适当的原资本化率,将预期的估计对象未来各个阶段的正常纯收益折算到估价时点上的现值,求其和得出待估土地价格的一种方法。该方法的适用范围较小,只适用于有收益或者有潜在收益的土地。
    5、假设开发法。指项目开发完成后预计可以实现的开发价值,扣除项目的建造成本,管理、销售、融资、税收等各项费用,以及利润等,以此来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估价的方法。基本公式为:地价等于项目开发价值减去建造成本减去管理费减去销售费用减去利息减去税费减去利润。此方法主要用于待开发建设土地、有明确规划依据的土地以及建成区房地产市场较多的地区。使用过程中需要首先用市场比较法求取待估土地预计开发完成后或现行状态的价格水平,主要涉及在现实调查中,对待估地所在区域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调查和分析,开发费用的确定,也要求评估人员对周边相关工程承包价格有一个比较清晰明确的了解。
    6、基准地价法。对于城市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近年来进行了大范围的基雅地价评定工作,并且已得出城市不同级别的上地的基准跑价,这对于衡量城市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具有较可靠的指导意义。针对到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可以参照已有的同级别,同用途的基准地价,进行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调整,最后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有一定的政策性。
    7、路线价法。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跟土地所处位置有很大的关系,对于同一街区,土地的价值具备相对的稳定性,如果知道该街区土地的平均价格,通过临街宽度、临街深度的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价值的方法即为路线价法。只有道路系统完整、且要求有路线价、深度修正系数表和条件修正系数表,比较苛刻,因此实践中很少采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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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