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岗位变更后是否需要重新签劳动合同 |
释义 | 1.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岗位变动导致薪酬变动(比如降薪),导致工作地点变换,建议重新签订和签订补充协议。 2.如果只涉及岗位、职务变动,但不涉及薪酬和工作地点的,没有必要重新签订,但需要双方在工作调动通知书上进行签字确认。 一、企业名称更改后,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 企业名称更改后,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企业名称变更的不影响企业名称变更前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变更名称前签订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合同的法律责任仍由该企业承担。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但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变更合同或者订立补充协议。 二、重新签订的合同怎么办理 合同重新签订协议先接触原合同。如果变动比较小,属于合同的变更,可以签署补充协议。重新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确认合同变更内容,要求变更部分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该变更内容在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成立生效。 三、申请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续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将双方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附原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送有管辖权的劳动鉴证机构进行鉴证,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延续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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