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录音遗嘱的生效要件 |
| 释义 | 符合下列要件,则录音遗嘱生效:1、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时间,精确到时。【法律依据】《继承法》第5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法》第17条第3款,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继承法》第18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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