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为夫妻离婚后丢失的孩子出生证明办理补办手续 |
释义 | 出生证遗失时,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补办。所需材料包括:原出生证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证编号的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后,将给予补发,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证的,补发出生证的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证正页。 法律分析 出生证遗失时,若要补办,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原出生证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证编号的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证的,补发出生证的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证正页。 拓展延伸 办理补发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许可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补发手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需要向行政机关提交书面申请书,明确补发的事项、理由和要求。 2.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其身份和资格。 3.补发理由: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补发理由,说明为什么要补发已经失效的行政许可。 4.补发依据:申请人需要提供充足的补发依据,说明行政许可已经被撤销或者终止,需要补发。 5.申请人与补发行为有利害关系证明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证明申请人与补发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曾经受到过行政处罚、赔偿等。 6.行政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许可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行政机关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申请人未能提交上述材料或者材料不齐全,行政机关将有权拒绝受理或者不予答复。因此,申请人应当准备齐全且真实、合法的补发手续材料,以便行政机关能够及时、准确地办理相关手续。 结语 家长在补办出生证时,需要携带原出生证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证编号的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相关部门会给予补发,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证的,补发出生证的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证正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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