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并保存什么信息 |
释义 |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并保存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对象及购货人等信息,并对保存的记录进行归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对其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应当记录来源、去向、时间等基本信息,以便于监管部门对食品流向进行追溯。具体来说,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并保存以下信息:1. 产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2. 原材料或食品添加剂的来源、批号、生产/进货日期、使用量等信息;3. 加工工艺的流程、工艺参数等信息;4. 食品销售对象及购货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5. 相关检测记录、评估报告、供应商合格证明等文件。这些信息应当保存至少六个月以上,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要保存两年以上。同时,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应当对保存的记录进行归档管理,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如果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记录和保存食品信息,将会受到哪些处罚?如果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记录和保存食品信息,将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包括口头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刑事处罚则可能涉及拘留、有期徒刑等。此外,由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消费者也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相关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并保存食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对象及购货人等信息,并对保存的记录进行归档管理。如果未按要求执行,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甚至消费者的起诉索赔。为保障食品安全,企业应加强管理措施,确保信息记录和保存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记录和保存产品源头、流通过程以及销售去向等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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