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标准才算油烟扰民 |
释义 |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小区旁边饭店油烟扰民,涉嫌侵权。固定设备噪声和油烟气应该由环保部门管理,先确定一下这个饭店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如果没有的话直接工商部门取缔,就不存在上设施治理什么的后续问题了。如果是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环保部门应该对固定设备噪声进行监测,最终是要求噪声达标排放。油烟气国家也有排放标准,对油烟的排放管道设置各地区有不同的地方法规要求,这个不好说,可以咨询环保部门是否达到了当地的管道和净化设置要求,如果没有达到要求的由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小区住户因餐饮店的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而搬出小区在外租房属于噪声造成的具体损失,小区业主有权要求营业餐厅赔偿相关损失;而噪声对小区业主日常生活产生的影响,小区业主可以要求排除危害。本标准适用于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的管理、评价与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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