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以个体为中心,强调干预对象的健康责任和作用。以健康为中心,强调预防为主,烟草使用的干预主要应放在预防不吸烟者开始吸烟。形式多样,强调综合干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