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民故意高空扔东西的处罚需要分情况来判断,如果针对特定对象实施恶意的高空抛物,可以推定为有伤害的故意,如果达到轻伤以上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不能证明有明显的恶意,只是随意高空抛物,如果侵害到他人的健康利益,至少从民法上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