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盗窃罪成员怎么判 |
释义 | 团伙盗窃罪成员的判决如下: 1、团伙盗窃中,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在团伙盗窃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在盗窃罪的量刑范围内确定实际的量刑幅度,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团伙盗窃从犯怎么认定 团伙盗窃从犯的认定标准如下: 1、次要的实行犯是对于主要实行犯而言的,通常是虽然直接参与了实施盗窃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行为,但所起的作用处于次要地位; 2、起辅助作用的盗窃犯,实际上是帮助犯。所谓帮助犯是针对实行犯而言的,没有直接参与盗窃的实行,但为盗窃犯罪创造了便利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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