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藏落户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1.投靠类:夫妻之间投靠配偶到城市落户,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在城市落户,不受年龄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住房类:具有合法房产证明,不受住房面积、金额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投资经商类:具有合法经营场所,连续2年以上依法缴纳税收,或者一次性依法缴纳10万元以上税收,或者连续2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解决当地人口3人以上就业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人才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就业并在当地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费满2年的,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5.务工类: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在当地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第五条 七地(市)中心城区落户政策。 1.投靠类:夫妻之间投靠配偶到城市落户,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在城市落户,不受年龄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住房类:具有合法房产证明,不受住房面积、金额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投资经商类:具有合法经营场所,连续2年以上依法缴纳税收,或者一次性依法缴纳10万元以上税收,或者连续2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解决当地人口3人以上就业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人才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就业并在当地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费满2年的,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5.务工类: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在当地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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