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买期房需注意:检查相关文件,注意定金和预付款区别,购房合同中的面积和不可抗力条款,以及约定开发商产权证的义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销售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销售管理。 法律分析 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如下: 1、仔细检查相关文件,注意定金条款; 2、区分定金和预付款; 3、注意购房合同中的面积; 4、注意购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5、约定办理开发商产权证的义务。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销售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 拓展延伸 购买期房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不注意规避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购买期房时,首先需要确认房屋的开发商是否合法,是否有资质进行开发销售。其次,需要查看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等情况。此外,购房者还需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确保其中的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特别是对于开发商在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需要进行仔细审查。最后,建议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及时发现并规避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结语 购买期房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仔细检查文件、注意定金和预付款、关注购房合同的面积和不可抗力条款、约定开发商产权证的义务。购房者应确认开发商是否合法,土地使用权是否清晰,购房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规避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