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向北京高院提出再审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2、一审生效裁判文书 3、二审生效裁判文书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 7、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8、 授权委托书 。 9、代理人身份证明。 10、律师事务所函。 11、原 诉讼过程中 提交的主要证据。 12、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有关证据。 13、提供光盘。(提供 再审申请书 、一审裁判文书、二审裁判文书的电子文档,要求WORD格式,一份,须制作成光盘。如果存在重审的情况,发回重审的裁定,重审判决书等也要制作成电子文档。 法律客观: 《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