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在房管局备案的中介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不能获取在网上签约的资格。 房屋中介是为消费市场提供房地产评估、经纪、咨询等服务的机构。 房管局备案,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 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未按照规定申请备案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备案,逾期不补办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房屋中介的地位和作用是通过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为和职业操守道德,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一丝不苟、百询不厌的服务精神,来建立和发挥的。违法、违章的操作,投机取巧的做法,必会导致社会和人们对房屋中介不信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