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罚款的收缴原则都有哪些? |
释义 | 关于行政处罚罚款的收缴原则都有什么,我做出了如下回答,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税务行政处罚罚款如何收缴? 行政处罚的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有三种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 三种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行政处罚的具体原因都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1、调查取证; 2、立案; 3、下达整改通知; 4、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 5、法律规定的应组织听证,下达听证通知书; 6、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7、对拒绝执行的下达催缴通知; 8、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财产分配都有哪些原则?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时,则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者倾斜。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房地产法的原则都有哪些内容 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 1.土地公有原则; 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 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4.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 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 6.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