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侮辱罪,是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侮辱罪在客观上用暴力或者其他的办法,公共场所败坏他人的名声和声誉,在主观意思上是故意败坏他人名声的情节。即侮辱罪的行为人在知道自己侮辱他人的行为会给他人的名声和声誉带来巨大的影响和危害的结果,并且自己希望看到这种败坏他人名声的结果的发生。根据国家《刑法》规定,只要在侮辱的行为犯罪的情节十分严重的侮辱行为才能构成侮辱罪。 一、触犯侮辱罪需要亲自起诉才受理吗? 是的。受害人在公安部门告诉了才处理,如果因为被害人被强制、恐吓,威逼而无法到公安部门告诉的情况,当地的人民检察院以及受害人的近亲的亲属也可以到当地的公安部门告诉。 之所以国家《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因为现实生活中侮辱罪的犯罪行为大部分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邻居之间,以及同事之间或者在日常的生活之间,属于人民自己的内部出现的矛盾问题,对社会不会造成很大的危害性,一般情况下可以调解协调的方式来处理解决人民之间的矛盾,而且受害人处于面子问题不太愿意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知晓自己受到了侮辱,如果公安部门处理的结果和办法不被受害人所接受,产生与受害人意志相反的结果,对于受害人来说也是一种煎熬。因此侮辱罪需要到公安部门告诉才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