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公司的合法资质; 2、用人单位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用人需求及标准; 3、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如有必要可进行考察,确定派遣员工招聘方法; 4、提出派遣方案:根据不同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5、洽谈方案:双方研究、协商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6、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7、实施: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一、劳务派遣单位需告知劳动者哪些内容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后,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及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协议涉及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 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内容。这里所说的告知,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如实向被派遣劳动者说明的义务,在实践中一般采用书面方式进行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