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婚后加上妻子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后加名字的房产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加名字的房产。 法律分析 Q:婚前买房,婚后加上妻子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前购买的房子原本属于不动产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加上对方的名字,视为对配偶的赠与,因此,此房子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来源网络,侵权必删) 拓展延伸 婚姻中的财产归属问题:婚前买房,婚后加上妻子的名字,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买房并在婚后将妻子的名字加入产权证书,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了婚后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个人财产经过协商、约定或者共同劳动所增值的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在婚后将妻子的名字加入产权证书,意味着双方共同享有该房产的权益。然而,具体的财产归属问题还需要考虑婚前协议、财产证明等因素,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结语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购房并在婚后将妻子的名字加入产权证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加名字等同于对配偶的赠与,使房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具体财产归属需考虑婚前协议、财产证明等因素。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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