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不然没有工资合理吗? |
释义 | 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否则扣工资不合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支付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培训费用。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注意合同到期、档案转出、社保和医保缴纳及失业金领取等问题。 法律分析 一、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不然没有工资合理吗? 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扣工资不合理,公司随意克扣工资的话,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也可以通过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最后,如有充分证据的话,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失为由提出辞职,比如没签劳动合同,没购社保,拖欠或克扣工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国家制度或严重损害员工利益等。这种辞职可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作出离职,即使公司不批准并不进行工作交接,于三十天后,员工照样可以正常辞职。 二、员工辞职需要违约金吗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职工辞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当然,如果双方协商,公司同意您不提前30天通知的除外。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合同是否到期。 2、档案是否转出。 3、社保和医保的缴纳还有失业金的领取问题。 结语 合理合法的离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扣工资不合理。如遇公司克扣工资,可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要求发放工资并加付赔偿金。也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严重过失可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三十天通知即可辞职,无需公司批准或交接。对于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协议约定,不得超过培训费用。离职时需注意合同到期、档案转出以及社保、医保和失业金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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