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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因刑事中止民事审理的法律规定
释义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相关知识:刑事案件终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判过程中,遇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项至第6项规定的情形时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不同。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
    (2)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
    (3)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即可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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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8: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