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转变观念,依法行政,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建立集约用地的新机制、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加大土地执法力度。 【法律依据】: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耕地复垦费2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