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各地派出所要求可能不同。正常情况下,户籍证明是可以代办的。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