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怎么去行使 |
释义 | 一般担保人可行使先诉抗辩权,让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待债务人无法偿还时再清偿剩余债务。行使条件包括: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时间条件灵活、仅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承担。 法律分析 先诉抗辩权是指当债权人起诉一般担保人的时候,一般担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先诉抗辩权,让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再由一般保证人清偿剩余债务。 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有: 1、只有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条件,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3、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而非不承担保证责任。 拓展延伸 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行使方式与法律限制 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是指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可以在债权人先诉讼的情况下提出抗辩。行使这一权利时,保证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首先,保证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答辩,详细说明自己的抗辩理由和相关证据。其次,保证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自己进行辩护,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行使先诉抗辩权也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例如,保证人的抗辩必须与债权人的诉讼请求直接相关,且保证人不能超过法定期限提出抗辩。此外,保证人的抗辩理由必须合法、合理,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保证人在行使先诉抗辩权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且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和限制。 结语 通过行使先诉抗辩权,一般担保人可以在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的情况下,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保证人行使此权利的条件包括保证合同约定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行使时间不受限制,并且只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而非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通过书面答辩或委托律师代理进行辩护,但需注意抗辩理由必须合法、合理,并提供相应证据。行使先诉抗辩权时,保证人应遵守法律规定和限制,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