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产清算时,先偿还国家税款,剩余才还其他债权人的债。欠税在前,税款优先,与有担保债权平等,只看先后顺序。纳税人设定抵押、质押或被留置前欠缴税款,税收优先于抵押、质权、留置权。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在破产清算时,会出现债务及欠税问题。在偿还顺序时,应先交欠国家的税款,如有剩余才偿还其他债权人的债。 2、税收与有担保债权的关系: 在平等情况下,只看先后顺序,欠税在前税款优先。如果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其财产被留置前欠缴的税款,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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