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同时构成集资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同时构成集资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两罪的相同点,他都属于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多数都是庞氏骗局。另外,在许多案件中,他们都会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模式,都呈现一定的庞氏骗局特征。都属于广义的诈骗犯罪两罪一般都会采用一定的欺骗手段,都属于一种广义上的诈骗犯罪。由于有真实商品交易、以商品销量为计酬依据的团队计酬式传销(经营型传销)不被认为是犯罪,因此目前以拉人头和缴纳入门费为计酬依据的传销,都是一种诈骗型传销,属于一种广义上的诈骗犯罪。在诈骗型的传销中,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应当认定为骗取财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