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在结婚后到离婚/死亡之前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包括社保,除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外,企业和个人按不同比例缴纳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也属共同财产。但只有实际交到社保账户的部分算。 法律分析 社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离婚之前的时间段。在此期间,夫妻获得的财产(除非有约定)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单位支付,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余三种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如果夫妻双方未达到退休年龄,这些保险费用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实际交到社保账户上的工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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