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有哪些不同吗 |
释义 | 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的不同: 1、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 2、是否是以单位的名义; 3、行为是否在单位成员的职务活动范围内,或者与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 一、非法集资出纳本人有责任吗? 非法集资不管涉嫌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集资诈骗罪,对于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发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应的规定处罚。单位出纳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要看其职务地位和作用,是否知道内情且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等情节,不能一慨而论。 二、单位犯罪处罚有什么 单位犯罪处罚有: 1、双罚制原则上,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罚金; 2、例外双罚时,单罚,即只对单位直接负责人判处刑罚。 个人为违法犯罪活动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犯罪的,单位本身不合法。但主要是犯罪活动盗用单位名义犯罪的,违法所得由犯罪个人私分的,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利益不归单位所有,因此单位犯罪不成立。 三、对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第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是相同的。 第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的行为。至于行贿人所要谋取的不正当利益是否客观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具体表现为两种形式: 一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物二是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第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 第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一般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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