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团结救助相结合;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举措果断;3.救助中,要坚持先主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重点保护病历;4.病案科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职责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并服从统一指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举措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章的,从其规章。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