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章、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等。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公司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流程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二)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三)然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四)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最好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 (五)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了(需要交纳变更登记费用); (六)然后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这一步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七)除了变更税务登记证,还要到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办组织机构代码。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的资料如下: (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三)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 (五)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公司法人变更登记是否需要原法人签名 选举和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须召开股东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法人变更不需要所有股东到场认可,也不需要原法人的签名。只要过半数股权的股东通过就行。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章程办理。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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