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婚姻家庭中,男人是否有生育的权利是有规定的。生殖权利不仅是妇女享有的。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性别都有生育的权利,男性生育的权利首次被法律明确规定。因此,丈夫也有生育的权利。男人虽然有生育的权利,但不能随意行使。当夫妻生育权发生冲突时,即双方对是否生育不一致的处理方法,由于分娩的主要过程是由妇女进行的,因此首先应尊重妻子的意见。而且,如果以丈夫的意见为标准,强迫妻子生育与否,很容易对妻子造成身心伤害。因此,丈夫无权强迫妻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