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抚养费如何算 |
释义 | 离婚一方抚养费判定的方法: 1、对于具体数额,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判定,即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提高至百分之五十予以判决; 2、对于支付人,一般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支付人予以判决,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认。 一、非婚子女的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非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二、抚养费是什么? 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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