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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释义
    离婚纠纷问题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离婚纠纷问题的出现大多都是因为抚养权问题导致的,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或者是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不过抚养权的认定是有一定标准的,我们可以大概得知抚养权的归属,那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呢?在离婚纠纷中,若生育有小孩,双方不能就抚养小孩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判定小孩由谁抚养的一般标准是:
    (一)子女随母亲生活的情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二)子女随父亲生活的情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父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父方照顾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抚养权没有得到的话其实也不必抱有怨言,因为判定的结果是对孩子有利的,能够让孩子有更好的成长环境,除此之外我们就需要给孩子一定的抚养费还获得了探视权,可以定期对孩子进行看望。如果涉及到离婚纠纷抚养权问题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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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9: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