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章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具体情形如下:,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另外,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