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中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