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复印件是一般性证明文件,只用于普通类档案管理。 身份证复印件和驾驶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样,是个一般性证明,没有其它用途。即使万一被坏人利用,当事人或企业也不用对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身份证是公民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受到法律保护,在平时一定要妥善保管,一旦丢失要及时登报申明,同时立即补办。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的时候也一定要标注好用途,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身份证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居民身份证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证明法定身份的唯一有效证件;通常是黑白色,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只是证件外观和表面文字信息的记录,只能在核实公民身份信息时起到参考作用,无须担心身份证复印件带来的风险。 身份证复印件在生活中的用途:在买保险、买房卖房,买汽车、签订合同、办理信用卡、银行卡、求职应聘、甚至一些网络实名认证活动中,都需交付身份证或者是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签注注意事项: 1、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上XXX专用,内容尽量详细,但不要遮住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注意,签注文字一定要签在身份证的范围内。 2、部分笔画与身份证的字要有交叉或接触,防止涂改。 3、一般写三行,每一行后面要画上横线,以免被偷加文字。 4、显眼的、不易涂抹的签字笔进行标识。 5、备注写上姓名和日期、使用实效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