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婚姻纠纷有哪些
释义
    常见的民事婚姻纠纷:从大范围来讲,可以分三大阶段,婚约同居纠纷、结婚纠纷以及离婚纠纷(离婚纠纷本身又包括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一系列的矛盾纠纷)
    一、离婚的注意事项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要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即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批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由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夫妻双方离婚,只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才谈得上离婚。而离婚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夫妻身份的男女。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即可离婚。具有夫妻身份的男女,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该案由。离婚纠纷往往涉及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审判实践中均将其归人“离婚纠纷”案由项下。
    二、离婚纠纷部分财产可再审吗
    离婚纠纷财产部分可再审吗?再审主要是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但是,离婚纠纷的再审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具体如下:1、对于已经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申请再审的,因为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且已经生效后,一方有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再次结婚,那么这段再婚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一方当事人就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申请再审的。2、虽然婚姻关系的判决部分不能申请再审,但是就离婚判决书中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申请再审,要求法院就生效判决进行改判。
    三、离婚如何调解
    离婚调解是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为了缓和夫妻矛盾、减少离婚,不少国家都有关于和解的规定和调解的法定程序。
    中国的离婚调解分为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即诉讼外调解和人民法院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即离婚诉讼中的调解。
    离婚协议是离婚调解不成,进入离婚诉讼阶段之后法院判决两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签订的协议,具体如下:
    参照《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双方进行办理离婚的,若是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时是需要办理很多事项的,其中包括离婚财产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子女抚养纠纷以及共同财产纠纷。这都是需要双方当事人一一进行了解的。离婚不仅意味着关系解除,也是更加繁琐的事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1: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