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 |
释义 |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 (1)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2)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4)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 一、金融犯罪如何适用认罪认罚 对金融犯罪的嫌疑人进行讯问时,侦查人员要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在辩护人在场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结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二、构成劫持航空器罪还有权会见辩护人吗? 构成劫持航空器罪的嫌疑人有权辩护人,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享有以下权利: 1、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 2、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4、对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 5、亲笔书写供词和对笔录进行阅读、听读、提出补充、修改意见的权利; 6、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和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7、要求侦查人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 8、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时,可以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到场; 9、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10、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