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虚开普票和虚开专票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两者本质上没有区别。虚开发票行为的界定,行为人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虚开发票的行为: 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以上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如货物运输发票等,也包括一般的普通发票无论是经税务机关监制的真发票,还是伪造的假发票,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构成虚开行为。虚开发票罪是指虚开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之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因此虚开发票罪是为了盛饭虚开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之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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