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标许可人权利: 1、许可人依合同的约定享有收取商标许可费的权利; 2、有监督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被许可商标的权利; 3、在被许可人严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收回商标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商标许可人的义务: 1、许可人有适时提供真实合法的被许可商标的义务; 2、有保证被许可人不受任何商标侵权控告及保护商标专用权的义务; 3、对于独占许可的,许可人自己应当停止使用并且不再许可他人使用; 4、对排他许可的,许可人不得将被许可商标再许可给他人使用。 一、常见的侵权商标行为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有以下七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在商标侵权行政复议后能否起诉 商标侵权行政复议后可以进行起诉。在起诉时要注意提交以下文件: 1.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 2.被商标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商标财产权利的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4.如果商标是驰名商标、著名品牌或中华老字号等享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商品,还要提供驰名商标认定材料、著名品牌证明或中华老字号的证明材料等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