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嫁妆不是女方个人财产,结婚后需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共同财产,需在离婚时分割;第二种是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分割。父母所赠送的嫁妆并非女方的个人财产。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所说的“婚后”是指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后。首先,嫁妆是女方出嫁时从娘家带到丈夫家的财物。父母所赠送的嫁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是女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第二种是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应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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