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6个月之后起诉 |
释义 | 1、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案件: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6个月。 2、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如果双方调解和好没有制作调解书,则从调解协议制作当天开始计算六个月;如果是制作了调解书的离婚案件,则应从最后一方当事人收到调解书后开始计算六个月的。 3、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则是从撤诉当天开始计算六个月的时间。 一、什么情况下夫妻不能办理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夫妻感情未破裂。 二、哪些情形下不能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不能离婚的情形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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