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立案后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的案件在人民法院立案后,作为被告方要按期提交答辩状,针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或者事实理由提出反驳;作为原告方,要出示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者一方有重大过错的证据。 一、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起诉离婚必须要有的材料有: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侵犯商标权诉讼材料有哪些 1、原告方自己的商标注册证原件、复印件;2、原告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3、商标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侵权商标的实物样品(物证)和被侵权商标的实物样品;5、能够证明被告方使用侵权商标数量的合同、交货单等证据。 三、承揽合同纠纷被告方如何诉讼 被告方应诉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办法是:明白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方面分析对方提供的证据,逐一进行举证。然后,根据收集的相关证据,起草答辩状,并协同证据,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至人民法院。待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审理后,积极参与庭审,提出主张,出示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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