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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一方是否有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后一方是没有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的,但是父或者母一方探望子女,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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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