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有企业在申请破产时,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因为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人是国家,上级主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权力。这与非国有企业申请破产时需要其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相似。 法律分析 可以。债务人申请破产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为条件,这是就国有企业而言。因为,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人是国家,而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权力。这与非国有企业作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时需要其所有权人同意是相类似的。 拓展延伸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和限制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是指国有企业因经营困难无法偿还债务,经过法律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其法律程序包括申请破产、受理、组成清算组、资产清算、债权人会议、债权确认、清算分配等环节。然而,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受到一些限制,如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等因素会影响清算的实施。此外,国有企业的破产清算还需考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工权益保护等特殊因素。因此,在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中,法律程序和限制是确保公平、合法、有效进行清算的重要保障。 结语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作为前提条件。这与非国有企业破产申请时需要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类似。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上级主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权力。在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中,法律程序和限制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确保公平、合法、有效的清算进行。同时,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等因素也会对清算产生影响。此外,还需考虑保护国有资产和职工权益等特殊因素。因此,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是一项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复杂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