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百色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变更核准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百色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变更核准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决定受理,经过审核后当场出具予以通过或不通过初审意见书,并将申请材料交回申请人。 二、百色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变更核准办理条件 变更办公场所的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三、百色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变更核准办理依据 1、《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1号公布) 第十六条第一款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 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1号公布)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作出批准设立或者不予批准设立的决定。对准予设立的,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对不准予设立的,应当在决定中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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